广西国资委以开展“推进清廉国企建设、规范国企经营管理”专项巡察为抓手,将监督延伸到国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,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“廉”动力,确保清廉国企建设取得实效。
推进监督全覆盖,实现巡察利剑一竿子插到底。科学制定专项巡察时间表和路线图,持续强化专项巡察工作,实现3年一轮巡察全覆盖。今年5月,组建6个巡察组,聚焦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和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情况、自治区*委和*决策部署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、清廉国企建设推进情况等,对柳钢集团、广西农垦集团、广西交投集团、广西宏桂集团、广西林业集团、柳工集团等6家企业,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巡察。坚持问题导向,重点巡察“一把手”监督、清廉国企建设、企业管理层级、应收账款、对外担保等领域问题,推动问题立行立改、举一反三、标本兼治。对其他未进驻巡察的监管企业,也要求参照专项巡察工作方案,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,建立问题台账,实行销号整改,并对下属企业开展专项巡察。
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,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。巡察期间,始终坚持“4个亲自、2个到场、1个导向”工作原则。“4个亲自”即国资委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工作方案、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、主持召开巡察中期汇报会、组织研究修改巡察报告;“2个到场”即巡察组长(委班子成员)在巡察进驻时到场,在反馈巡察意见时到场;“1个导向”即压实被巡察企业*组织主体责任特别是*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在向被巡察企业*委*印发反馈意见的同时,当面向其重点强调整改要求,做到“责任清、方向明”,充分体现巡察反馈“直接找*说事”的鲜明导向。
抓好巡察整改落实,做实做细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坚持“当下改”和“长久立”相统一,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,加强综合分析,推动完善制度、堵塞漏洞,使巡察工作管长远、见长效。将巡察整改纳入企业*建考核体系、企业全面从严治*任务清单,加大分值占比,进一步凸显巡察工作的作用和分量。将巡察整改情况列为企业年中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*建考核的重要内容,与企业领导人员业绩、薪酬挂钩,压实各企业*委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*治责任及推动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。
(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*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)